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为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 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电子签名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